11月11日,兩部門聯合發布《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小樹屋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在國家層面統一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定點醫療機構可持續發展賦能助力。
國家醫保局官網截圖。
通知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是為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增強參舞蹈場地保人員就醫獲得感設置的周轉資金,用于藥品和家教場地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周轉支出,不得用于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
通知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要指導統籌地區組織開展醫保基金預付工作。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余情況,商同級財政部門研究建立相關預付金制度。
“基金安全是實施預付工作的基本前提,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國九宮格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說。
根據通知,原則上統籌小樹屋地區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不低于12個月可實施職工醫保統籌教學基金預付,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不低于6個月可實施居民醫保基金預付。上年已出現當期赤字或者按照12個月滾動測算的方法預計本瑜伽教室年赤字的統籌地區,不能預付。(記者徐鵬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