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獲悉,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政策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加強調查評估、加強規劃統籌、強化政策支持、優化審批流程等四個方面提出舉措,要求完善老舊小區改造相關的規劃土地政策,加強專業服務,提高老舊小區改造支持力度。
當前,老舊小區改造仍存在堵點難點,九宮格規劃管理、標準規范、政策工具、商舞蹈場地業模式等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匹配,亟待打通,以調動政府、市場、社會積極性。
《通知》指出,要深化規劃單元及社區層面規劃實施評估體檢,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關方意見,按照建設“宜居、宜業、宜游、宜學、宜養”社區生活圈要求,在老舊小區改造中補足公共服務設施和教學基礎設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據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需加快編制城市更新相關詳細規劃,深化近期實施規劃和行動計劃。在單元詳細規劃中統籌空間功講座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空間管控分享底線和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前提下,探索建筑量跨單元統籌的規則。
《通知》提出,鼓勵各地制定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間功能轉換的規則,老舊小區及周邊邊角地等零星用地經論證不具備單獨供地條件的,可按劃撥或者協議有償方式供地,優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間、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
《通知》強調,鼓勵各地針對不同情形優化規劃許可辦理程序和分類管控規則。對于充電樁等按照設備管理的相關配套服務設施,以及老舊小區用地范圍內的管線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無需辦理1對1教學規劃許可;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和新增計容建筑面積等改變規劃條件的改造,應履行法定程序。(記者 王皓然)